问题 | 较大安全事故标准是怎样的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导致人身伤亡或经济损失等方面因素,将生产安全事故(简称“事故”)大致划分为以下几个级别:
首先,特大事故,当其导致的死亡人数在30人及以上,或者是重伤人数达100人以上(包括急性工业中毒在内),又或者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到1亿元人民币以上时,称之为特大事故; 其次是重大事故,这主要是针对造成的死亡人数在10至30人之间,或是重伤人数为50至100人之间,同时再加上经济损失共计达到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但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事故情况; 最后来说,较大事故,这类事故通常会导致3人及以上死亡,或者是重伤人数在10到50人之间,经济损失也不能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高于5000万元人民币。
法律依据: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本条第一款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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