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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交通事故重新鉴定的情形有什么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解答
律师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办案机关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委托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
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办案机关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办案机关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委托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办案机关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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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2:5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