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重新鉴定的情形有什么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类鉴定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办案机关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委托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 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办案机关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
法律依据: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三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办案机关委托进行重新鉴定: (一)原司法鉴定人不具有从事委托鉴定事项执业资格的; (二)原司法鉴定机构超出登记的业务范围组织鉴定的; (三)原司法鉴定人应当回避没有回避的; (四)办案机关认为需要重新鉴定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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