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逃逸如何判定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定性分析,往往需全面权衡诸多态势。
首当其冲的是,事故当事人在碰撞事件发生之后,倘若已经知晓发生了事故,仍蓄意躲避司法责任逃避于事故现场之外。 这其中涵盖了未能立即停靠、未对事故现场进行妥善保存、未积极施救受伤乘客等多个表现形式。 倘若事故当事人在事故发生后本应履行相关义务,然而却恶意规避并逃离现场,在这种情况下,通常会被认定为交通肇事逃逸。 例如,事故当事人在事故过后未留下任何有效身份信息,乃至虽有留存部分信息但信息不完备且不够精准,以致无法顺利与对方取得联系以承担相应责任,此时亦可能构成逃逸。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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