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多长时间内开庭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交通肇事罪案件的审判时间并无明确之准则可循,主要取决于个案所涉复杂性、证物搜获进展情况以及法院排期调度等人文、物理诸因素综合影响。
通常而言,自案件启动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程序直至法院正式开庭审理这一过程,往往需要耗费数月乃至更长时间方能完成。 对于相对简明扼要的案件来说,其审判流程或许能得以加快推进; 但对于牵涉层面较为繁复的案件来讲,为了严谨不遗漏地为审判做好准备,相关环节所需投入的时间自然会相应增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七条
【开庭前的准备】人民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应当确定合议庭的组成人员,将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至迟在开庭十日以前送达被告人及其辩护人。 在开庭以前,审判人员可以召集公诉人、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对回避、出庭证人名单、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人民法院确定开庭日期后,应当将开庭的时间、地点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传票和通知书至迟在开庭三日以前送达。公开审判的案件,应当在开庭三日以前先期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 上述活动情形应当写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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