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共同犯罪的认定有几种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关于交通肇事罪的共同犯罪认定上,主要存在如下几种常见情形:其一,若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者、承包商或搭乘人员直接指示肇事者进行逃逸行为,导致受害者无法得到及时的救助并因此而死亡,则可将此类情况视为交通肇事罪的共同犯罪加以处置。
其二,当交通事故发生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拥有者、发包方或搭乘人员与肇事者一同恶意地破坏、伪造事故现场、销毁关键证据,试图逃离法律的制裁,亦有可能构成共同犯罪。
法律依据:
《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 交通肇事后,单位主管人员、机动车辆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车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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