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肇事逃逸会受到什么处罚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未构成交通违法犯罪但存在肇事逃逸行为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给予当事人严厉处罚,罚款金额在人民币两百元以上至两千元以下之范围内,并可附加处以十五日以下拘留;
而对于严重交通事故中涉及逃逸行为者,除了依照法律法规追究其罪责之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还需依法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使其终身无法再次获取新的驾驶证。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八)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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