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在哪个部门立案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大多数情况下,交通肇事罪的案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行使侦查权,予以立案调查处理。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之规定,无论是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是公安机关,皆应对各类报案、控告、举报以及自首等内容的相关材料,依照法定管辖权限及程序进行认真审查。若经审核,确认存在犯罪事实且需要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时,应依法予以立案;反之,若经认定所述并无明显犯罪事实或犯罪行为极其轻微,无需追究刑事责任时,则不应予以立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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