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取保候审后如何执行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主要就是这么几个步骤:首先公安局或者检察院这些负责执行的机关得先跟你说说啥叫取保候审,包括哪些你得遵守的规矩。
然后你得找个担保人来给你做担保,或者交点钱作为保证金。 在这个过程里头,你不能随便离开你所在的城市、县城; 如果你的住址、工作单位或者电话号码有变化的话,要在24小时内告诉他们; 如果他们找你的话,你得赶紧去; 你也不能用什么办法去影响证人给你作证; 更不能把证据给毁了、伪造了或者跟别人串通起来说谎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