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还给增驾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法理论体系中,我们普遍认为交通肇事罪属于过失犯罪类别之列。
然而,若从表象层面审视,刑法仅仅在交通肇事罪之外增添了危险驾驶罪这一罪名,实际上危险驾驶罪的加入使得原本单一的交通肇事罪结构发生深刻变革。尤为显著的一点在于危险驾驶罪的增设,使得交通肇事罪被划分为两个截然不同的类型: 首先是不以危险驾驶罪为前置条件的交通肇事罪; 其次则是作为危险驾驶罪的结果加重犯形态的交通肇事罪。尽管危险驾驶行为本身属于故意犯罪范畴,但是如果该行为因疏忽大意而导致他人伤亡后果,且满足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要件,那么就应当按照交通肇事罪进行定罪处罚。在此情况下,行为人的主观心态虽然是故意,但对于加重结果却存在过失,因此构成了结果加重犯。 此外,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也是交通肇事罪法定刑升格的重要依据,并且这种逃逸方式还与危险驾驶罪存在紧密联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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