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后用其他车辆顶包应承担什么责任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道路交通事故中,肇事后找人来冒名顶替自己承担责任的行为,实际上是驾驶员为了规避自身所应当承受的法律责任,这种行为无疑构成了交通肇事逃逸罪行。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如果当事人的逃逸行为尚未达到犯罪程度,那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对其处以200元至2000元不等的罚款,同时可给予15天以内的行政拘留处罚; 但若逃逸行为已经触犯刑法,则必须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有第一项、第三项、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