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撞后加微信删除算逃逸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交通事故不幸发生之后,倘若驾驶员未曾主动采取任何措施来担负其应尽之责并逃离现场,那么这一行径便会被定性为肇事逃逸。
然而,若肇事驾驶员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却又未能及时报案并且无故离院,或是以虚假姓名、虚假住址和假的联络方式来逃避责任,同样也会被视为肇事逃逸。 然而,倘若肇事驾驶员在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进行医治,但由于需要筹集治疗所需的资金而不得不暂时离开医院,经过受伤人员及其家人的同意下,坦诚留下了自己的真实信息,同时约定好回来的时间,此类情形并不构成典型意义上的撞人逃逸。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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