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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撞车后留了纸条放车上算逃逸吗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肇事
解答
律师解析:
通常情况下,留下纸条并不被视为肇事逃逸。
如果在交通事故发生过后,由于个人实在有紧急事务需要及时处理,并且无法立即与车主取得有效联络,那么在此情况下,当事人留下真实联系方式表明将会随后进行处理,这并不属于肇事逃逸行为的范畴。
然而,要构成肇事逃逸,行为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明确知道已经发生了交通事故,但却主观认为自身无需承担相关责任;或者为规避法律追责而擅自离开现场。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
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二)“深度调查”,是指以有效防范道路交通事故为目的,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深层次原因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相关因素开展延伸调查,分析查找安全隐患及管理漏洞,并提出从源头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的活动。
(三)“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是指检验报告、鉴定意见复印件送达当事人之日起三日内,当事人未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重新检验、鉴定,鉴定机构出具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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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8 17:5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