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起诉后多久开庭呢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诉讼 |
解答 |
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诉讼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开庭时长并未被法律明文规定,然而对于整个案件审理期却有所限制。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人民法院若采用普通程序审理交通事故相关案件,则其应自立案之日起六个月之内完成所有环节; 而对于采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交通事故,则需在立案之日起的三个月之内完成审理工作。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立案之后通常在三个月内会安排开庭事宜。 具体的开庭时间虽然法律没有明确加以规定,但却是由当事人所递交的材料质量以及当前待审理案件数量等因素综合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此类案件应由发生交通事故地或被告人所在地法院负责受理。 关于交通事故的起诉流程,情况如下: 首先,作为原告方应向当地人民法院递交书写清晰的起诉状、副本以及相关的证据资料; 其次,法院会对原告方递交的上述材料进行仔细审查,如果符合条件便会予以立案; 接下来,法院将会把原告方的起诉书副本发送给被告方以供阅读和准备反馈; 随后,被告方需要撰写书面答辩并于期限内递交给法院; 此后,便进入了正式的开庭审理阶段; 最后,法院将依据审理结果做出公正的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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