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自首的认定标准是多少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危险驾驶罪自首问题的判断与确认,一般来说,犯罪嫌疑人必须在其行为尚未被公安机关察觉或虽然已被发觉,然而还没有经过讯问以及未能被采取强制措施等情况下,采取积极主动的态度,并将自身置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的控制之下,同时,必须如实供述自己所犯下的罪行。
例如,当行为人在醉酒状态下驾车引发交通事故之后,能够主动拨打报警电话,并在现场等待警方前来处理,并且在接受调查询问时,能够如实地陈述自己的危险驾驶行为,那么这种情况便有可能被认定为自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