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酒驾追尾是不是全责车辆损坏了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大多数情况下,驾驶员因酒后驾车而引发的追尾碰撞事故都会被认定为主要责任方,然而,这需要根据事故的详细情况进行全面综合地判断。
在酒后驾车的情境中,驾驶人员的行为严重违背了道路交通法规,大幅度提升了交通事故发生的潜在风险。 一般的看法是,酒后驾车者在事故发生过程中所负的责任较为重大。 然而,在断定责任归属的时候仍有必要考量其他多种因素,例如被追尾车辆是否存在违法或违规行为,比如违规停靠、突然变更车道等等。 但是,若被追尾车辆并无任何过失,那么酒后驾车者极有可能需要承担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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