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的理由是什么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危驾罪之设定乃着重于确保公共交通安全免受侵犯。
随着机动车辆总量的爆发式增长,诸如酗酒驾驭、赛车竞技等各类极度危险的驾驶行为对于公共交通安全带来了无以复加的挑战与威胁。 此类极端危险驾驶行为具备极高的风险系数以及无可预知的突发性,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并导致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 因此,通过建立危驾罪制度,能对这类隐藏在公共场合下的潜在危险进行法制监管,进而发挥出预防与惩罚双重效应,为保障道路交通秩序与广大民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驾护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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