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肇事罪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审判认定是否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成立要件时,需要综合考虑以下几个重要因素及条件:
首先,存在着违背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的行为,例如无驾驶证驾驶车辆、超过规定速度行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等等。 其次,必须在这个过程中引起了重大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或公共财产以及私人财产遭受严重损害。 这里提到的“重大”并非单纯的说重大与否,还需要明确具体的重伤标准,它通常是指使人类肢体残疾、摧毁人类外貌形象、剥夺人类听觉能力、视觉能力、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对人体健康产生重大影响的损伤。 第三,违法行为与重大事故之间必须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事故的发生是由于违法行为直接引发的。 最后,从主观层面来看,行为人必须是出于过失心理,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 这意味着行为人应该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会造成危害社会的后果,但由于疏忽大意未能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却轻信可以避免。 只有当这些条件都得到满足时,才能够被判定为交通肇事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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