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酒驾有对方谅解书法院会怎么判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相关规定,醉驾是构成危险驾驶罪的一种犯罪形态。
即便在酒后驾车酿成交通事故且已获取受害方出具的谅解书的情况下,也不能据此认定涉案嫌疑人具有明显的悔过之心以及积极的赔偿意愿,更不代表着法院必定会对其予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实际上,在做出最终裁决时,法院会全面权衡诸多因素,如被告人的认罪态度、赔偿状况、社会危害性等方面。 若被告人能真心实意地表达悔过之意并得到受害人的谅解,那么法院或许会在量刑上给予适当的从轻处理。 然而,需要明确的是,这种可能性并非绝对,最终的判决结果仍须依据案件的具体事实与法律条款进行严谨的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