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酒驾怎么刑事拘留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第九十一条明确规定,倘若某位驾驶员在遭受酒驾机动车之责罚后,又再度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那么,当地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对该驾驶员实施为期十天以内的拘留,以及处以一千元至二千元不等的罚款,同时还将依法吊销该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
因此,值得强调的是,倘若某个驾驶员在前次因酒驾而受到了罚款以及暂扣驾驶证这样的严厉惩罚之后,依然我行我素地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那么,他就有可能面临严重的刑事拘留,因为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违法行为的再次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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