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属于刑事拘留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所明确规定,包括追逐竞驶以及醉酒驾车在内的各类违法行为均被视为危险驾驶罪的范畴。
因此,对于涉及到此类危险驾驶行为的涉案人员,依照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有权对其实施刑事拘留这一强有力的刑事强制措施。 刑事拘留制度在刑事司法程序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过程得以顺利推进,同时也能有效地防止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为逃避法律责任而采取不法手段。 因此,从法律角度来看,针对危险驾驶罪实施刑事拘留是完全符合现行法律规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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