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罪刑事拘留多少天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之第九十一条明确的规定,若公安机构在拘禁过程中判断被拘留者需予逮捕的话,应在拘禁期限内的三天之内,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进行审查批准。
若是存在特殊状况,例如案情复杂等,则可向上级人民检察院提交申请延长审批期限,从原来的三天延长到四天。 关于醉酒驾车这一行为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的情况,其是否需要逮捕以及拘禁的具体时长,都需要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来进行判断。 若人民检察院未能批准逮捕,公安机构应在接收到通知之后立即释放被拘留者,同时将执行情况及时告知人民检察院。 若仍有必要进行进一步调查,且符合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条件的,应依法采取相应措施。 因此,醉酒驾车罪的刑事拘留期限并非固定不变,而是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及司法机关的审查决定来确定。 若被拘留者被提请逮捕并得到批准,那么拘留期限可能会因案件复杂程度和侦查需求而有所差异,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天。 若被拘留者未被批准逮捕,那么拘留期限将按照释放通知书上的日期结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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