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喝酒危险驾驶罪处罚标准如何判定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相关规定,危险驾驶罪的刑罚具体为以下几点:首先是对于追逐竞驶行为,情节特别恶劣者将被处以拘役并同时缴纳罚金;
其次是对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者,同样会面临拘役以及罚金的严厉处罚; 再者,对于从事拼装或者运营校车业务,或者在旅客运输过程中严重超额搭载乘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速度行驶者,也将受到拘役和罚金的双重制裁; 最后是对于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者,同样将被处以拘役并缴纳罚金。 此外,如果机动车所有人或管理者对第三项和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那么他们也将按照上述条款接受相应的处罚。 若以上行为同时触犯了其他罪行,则应按照处罚较重的规定进行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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