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判定肇事逃逸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肇事逃逸,乃是指当路段发生了交通事故之后,相关人员为了规避法律责任,得以摆脱为了事故现场及其后续处理事宜而产生的法律责任,选择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事发现场并潜在躲避伺机藏匿的不当行为。
一般情况下,以下几种行为可以被认定为肇事逃逸: 在明确知晓所发生交通事故的前提下,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者放弃车辆逃遁于事故现场之外的; 由于当事人自认为对于事故的出现无需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从而选择驾驶汽车远离事故现场; 当事人具有酒精依赖或者缺乏驾照等违规行为,在收到报警通知后却未能严格遵守现场监管的规定义务,选择放弃车辆离开事故现场,并在实际中又返回的; 尽管事故当事人已经将受伤人员送至医院进行治疗,但是他们却未曾向公安机关报告此次事故并且毫无理由地离开了医院; 当交通事故当事人将伤者移交到医院治疗时,他们仅仅留下空洞无物的名字、无效的地址甚至无法正常提供联系方式,随后便离开了医院; 当交通事故当事人正在接受政府机构的调查期间,他们竟然逃脱了现场监管; 虽然事故当事人离开了现场并且坚决否认曾经发生过交通事故,但是经过确凿的证据证实,他们应当认识到已经发生了事故; 即使通过多方沟通和协商也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或者在此过程中给予的赔偿金远远不能满足相关需求,然而交通事故当事人并未留下他们的真实身份信息,反而凭借着有效的证据表明他们是强硬地离开了现场。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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