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同行人怎么承担责任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醉驾引发的交通事故中,现行法律并未明确规定同车乘客需共同承担连带责任。
然而当同伴在过量饮酒之后从事驾驶行为,且交通事故的发生与该行为具有直接联系时,同席用餐者则存在可能被要求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的风险。 在这种情况下,倘若同席人们事先清楚司机已经摄入酒精饮料,便应当知晓酒驾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若未能对其加以制止甚至予以放任,那么无疑就构成了一种间接违反法律的行为,并因此将不得不承担部分民事责任。 另外,若是交通事故的影响范围较大,那么同席者们甚至会面临刑事责任的追究。 例如: 一种情况是,同席者强行劝导他人过量饮酒;另一种情况是,尽管对方已经明确表示自己将要驾车出行,但同席者仍然继续劝酒。 此外,如果同席者明知司机已经饮用了酒精饮料,却未能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全面阻止,所谓全面阻止,即是在得知酒驾事件发生后,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零九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的侵权责任】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条【转让并交付但未办理登记的机动车侵权责任】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或者其他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一条【挂靠机动车侵权责任】以挂靠形式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挂靠人和被挂靠人承担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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