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醉驾出车祸保险公司赔偿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醉酒驾驶者导致了交通事故,且该肇事行为处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范畴之内,那么保险企业将不会提供任何赔偿。
不过,符合以下三种情况之一时,保险企业可以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先行垫付伤员的抢救费用,并且随时有权向肇事方进行追偿: (一)驾驶员在尚未通过相应驾驶资格考试或饮酒过量的状态下进行驾驶的; (二)若被保险车辆正处于失窃、抢劫等被盗抢期间而引发交通事故的; (三)如果事故是由被保险人故意制造出来的。 但需注意的是,即便出现上述任一状况,只要涉及到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方的财产损失,保险企业即不负有任何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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