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正确判定交通事故肇事逃逸行为 |
分类 | 交通事故-醉驾 |
解答 |
律师解析:
1.驾驶员在自知已经发生了交通事故的情况下,依然驾驶车辆或弃车离开事故现场;
2.交通事故中的当事方在主观上认为自身对于该起事故并无任何责任,因此决定开车远离事故现场; 3.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存在诸如酒后驾车或者无证驾驶等可疑行为,虽然报警并被要求留置现场等待处理结果,但是却擅自弃车离开现场,之后又重新返回到事故现场; 4.在有生命危险的交通事故中,交通事故当事人尽管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救治,但是在治疗过程中却并未向警方报告这起事故并且突然离开医院; 5.交通事故当事人在将受伤人员送往医院进行治疗时,故意隐瞒了真实身份、住址以及联络方式,然后悄然离去; 6.当交通事故责任人正在接受警方调查询问的过程中,为了逃避责任而选择逃跑隐匿; 7.交通事故当事人在离开事故现场后,坚决否认曾经发生过交通事故,但是实际上却有确切的证据显示他应该清楚地知道这起交通事故的真相; 8.在与其他相关方经过充分协商仍无法达成共识或者未能就赔偿事宜达成合理协议的情况下,交通事故当事人未能留下真实的个人信息,而且还存在证据表明他是在外界强行压迫下不得已离开现场的。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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