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撞了人是不是全是保险公司负责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发生交通事故后,车祸的损失并不总是全部由保险公司承担。
此种责任的分配与诸多因素密切相关,例如事故责任的判定、保险合同中的具体条例、保险金额的设定及是否存在保险免赔事项等等。 倘若车辆驾驶员曾有酒驾行为、缺乏应有的驾驶证等违法违章情节,那么保险公司很可能依据相关规定而予以拒赔。 通常而言,交强险将在其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理赔责任,但若超过该限额,则需由商业险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偿,若仍然存在赔偿缺口,则由驾驶员或车主自行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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