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逃逸,商业险是否赔偿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所涉及到的保险理赔问题,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保险公司仅对交强险部分提供赔付支持,而不会对商业险做出相应的慰问。
首先,就交强险而言,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将肇事逃逸明确纳入保险公司的免责范畴。 根据我国颁布施行的《民法典》相关明文规定,如机动车驾驶人员发生交通事故后实施逃逸行为,该车辆若已加入强制保险,则应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次,在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领域,交通肇事逃逸的不良影响仅限定于事故发生之后。 因此,被保险人只需对逃逸行为可能导致的进一步损害结果负有责任。 如果保险方以此作为减轻自身全部赔偿责任的借口,那无疑违背了公平原则以及诚实守信的商业道德,同时也触犯了相关保险法规的具体要求,这样的条款显然会被视为无效。 此乃我们应当深思熟虑、不可忽视之关键之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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