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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我的车被追尾且对方全责,如何索赔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解答
律师解析:
您的车辆不幸遇到了追尾事件,实际责任在于对方车主。
在这种情况下,您应该首选联系并依赖于对方所投保险的相应保险公司。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保险公司应提供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的赔偿服务。
然而,若由于本次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远超过该限额,那么超出部分便有必要让肇事方完全负责赔偿事宜。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明确规定,只要是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产生了交通事故,导致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后果出现时,保险公司均需在其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优先对此类损害内容给予补偿救治。
如若确因赔偿金额未能满足实际经济损失所需,则全权交付对方负担,确保获得充分合理的赔偿补救。
另外需要提醒您的是,如果交通事故中双方驾驶员均存在行车错误,则各承担次要侵权责任,依照各自行为过错的具体比例来划分赔偿责任份额,以维护公平公正原则。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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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2 4:5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