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方全责不赔付保险公司拒赔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当被保险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给本车驾乘人员、被保险人和其他无辜受害者带来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时,依法应由保险公司负责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责任限额范围内对其进行赔偿。这就意味着,在这种情况下,无论交通事故的责任人是谁,也不论其责任大小如何,都将由保险公司全权负责赔偿。
其次,如果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于受害人故意行为所导致的,那么保险公司将不会对此类损失进行赔偿。 最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下几种情况下,若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导致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将不承担赔偿责任,而应由责任人自行承担赔偿责任。然而,在此种情况下,保险公司仍需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先行垫付受害人的抢救费用,并且在事后可以向责任人追偿:(1)驾驶员在未获得驾驶资格或处于醉酒状态下驾车;(2)被保险机动车在被盗窃、抢劫期间发生交通事故;(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四十七条:“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有权向负事故责任的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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