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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被追尾对方全责,我应该如何索赔
分类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解答
律师解析:
在车辆发生追尾事故后若判定另一方为全责,当事人可依据责任认定书及车损维修费用发票单据作为依据,直接联系对方保险公司进行相应的理赔事务管理,涉及到的主要内容是交强险财产损失的赔偿范围。
具体赔偿项目则包括车辆维修费用、误工费、车辆折旧摊销等各项经济损失,以及必要的交通费用支出。
此外,如车辆追尾事故由另一方负有全责,那么对于双方车辆的维修费用将由其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全部赔偿义务。
在此情况下,当事人仍有权通过向警方提出申请获取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等相关文件,同时获得涉案三辆汽车的驾驶证、行驶证、交强险的复印材料,借此为辅助证明材料,向保险公司寻求进一步损失赔偿的方案。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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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1 0:2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