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三车相撞的交通事故中,交强险应如何理赔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遇交通事故造成三辆车相互碰撞的情况时,依据交强险相关规定的赔偿流程如下:
首先,如在事故中出现人员伤亡现象,则各车主需根据事故责任的划分比例,在各自交强险分项赔偿额度范围内逐项核算具体赔偿金额。 其次,若事故中未发生人身伤害事件,但是车辆或物品遭到损坏,且该类损害并不涉及到第三方的财产损失,那么各方车主应按照各自所适用的交强险分项赔偿限额占总体分项限额之和的比例,来共同承担对受害者各分项损失的赔偿义务。 再者,如果在无人受伤的前提下,但是发生了车辆或其他财损情况,此时无论事故中各车主的责任如何,均应按照其在责任划分中的比例,在自己的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分别承担对车辆损失的赔偿责任; 若事故中有无责任一方,则应按照其在责任归属中所处的比例,在其责任上限内,以平摊的形式向所有有责方提供赔偿,即在无责方内部不互相结算赔偿事宜。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 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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