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危险驾驶罪出事故保险赔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在知晓保险事故发生之后,无论是出于故意还是严重疏忽未能按期向保险人报告事故详情,造成保险事故的性质、成因、损失程度等关键因素无法确认,那么保险人将不对该部分难以确定的损害进行赔付或支付相应保险金。
然而,倘若保险人已经从其他渠道获悉或本应在规定时间内得知保险事故的发生,则此项准则并不适用于这份规定。以危险驾驶罪为例来说明,若驾驶员因危险驾驶行为引发了机动车交通事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相关规定,驾驶员有可能被判定为危险驾驶罪。 然而,保险法第二十一条所涉及的主要是保险事故发生后的告知义务及保险公司的理赔责任,而非针对犯罪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因此,基于您所提供的信息,我们无法直接解答关于危险驾驶罪引发事故后保险是否理赔的疑问,因为这需要结合具体的保险合同条款、事故的详细情况以及相关的刑法规定进行全面分析。若驾驶员因危险驾驶罪导致事故,保险公司可能会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来决定是否予以赔偿。若驾驶员存在故意犯罪行为,保险公司可能会依据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拒绝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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