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货车超载肇事保险公司赔不赔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车辆超载现象被视为导致本次事故发生的主导因素之一,则保险公司将不对此类情形承担理赔职责;否则,如确系其他非人为因素所致,保险公司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其应负有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额度范围之内,向受害方提供相应的经济补偿。
然而,当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乃是由受害者蓄意为之诱发时,保险公司有权拒绝履行赔偿义务。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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