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止损保险公司赔不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车辆损坏评估的相关费用,保险公司是否会予以赔偿呢?对于这类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步骤解决:
首先,根据车辆损坏程度,选择合适的维修地点并进行修理; 其次,在完成修理之后,向物价局提交车辆损坏评估申请,并获取相应的评估报告; 最后,依据物价局的评估结果,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请求。若保险公司尚未给出定损结果,您可拨打其客户服务热线进行投诉,并将情况详细反映给负责处理该案的查勘员,以期获得明确的答复和处理时间。 关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与车辆定损之间的关系,目前在双方均负有责任且无人员伤亡、车辆损失在2000元以内的轻微事故中,可以采用“互碰自赔”原则进行处理。因此,部分交警可能会在双方均有责任的前提下,要求保险公司先行进行定损,确认损失金额是否超过2000元,然后才会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 然而,在此之前,由于“互碰自赔”原则尚未出台,保险公司通常会在责任划分清楚后,再对受损车辆进行定损。这主要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重复工作。例如,当本车无责时,应由对方车的保险公司对双方车辆进行定损;反之,若本车全责,则需对两辆车同时进行定损;若双方车辆均有责任,但预计本车损失未超过2000元,只需对对方车辆进行定损即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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