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保险公司赔一百万不亏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此次事件中,并未有任何损失。我们已经为汽车购买了足额的第三者责任险,其中的最高赔偿额度达到了100万元人民币。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保险并非为了补偿我们自身的财务损失,相反,当我们由于自身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失时,第三者责任险才会发挥作用,在相应的赔偿范围内向受害者进行补偿。以下将对相关内容进行详细解释: 首先,关于“不计免赔”的概念,这是指在发生意外事故之后,根据我们所投保的主险条款中所规定的免赔率,计算出应由我们自行承担的免赔金额部分。在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将会在责任限额之内,全权负责赔偿这部分金额。 其次,根据《第三者责任险条款》中的第四条规定,如果我们作为被保险人或其授权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的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受到人身伤害或财产直接损毁,那么依照法律规定,我们需要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也会负责赔偿。 再者,第五条明确指出,若经过保险公司事先书面同意,我们因为第四条所述原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从而引发仲裁或诉讼,那么对应由我们支付的仲裁或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保险公司也会负责赔偿。但请注意,赔偿的具体数额将在保险单上载明的责任限额外另行计算,且最高不得超过责任限额的30%。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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