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可以拒绝理赔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保险索赔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正常情况下,保险公司并无权拒绝进行赔偿。
然而,若保险事故并不属于所购买保险的理赔范畴,则保险公司有权不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样,当投保人由于严重疏忽而未能全面履行其对于保险合同的如实告知义务时,并且在这种情况下实施了欺诈行为,那么保险公司亦可据此理由拒绝承担赔偿责任。以下为保险公司可能会采取免责措施的几种常见情形: 首先,若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系由受害方故意造成,那么保险公司将不会对此类损失予以赔偿; 其次,若驾驶人员尚未获得驾驶资格或处于醉酒状态,那么保险公司亦有权拒绝赔偿; 再次,若被保险车辆在被盗窃、抢劫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亦可不负赔偿责任; 此外,若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同样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最后,若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其所驾车辆上的财产遭受损失,保险公司亦可不负赔偿责任。除此之外,保险公司还可能对以下几种情况采取免责措施:因交通事故引发的仲裁费用、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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