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后,如何开具出院证明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遭遇交通事故且身体遭受伤害后,为了继续接受入院治疗,必须办理出院手续并得到出院证明。
通常情况下,您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申请开具出院证明: 首先,当您从医院出院之时,请务必带上住院时的付款收据以及详细列出每笔费用明细的费用清单,前往相关科室主管医师处申请开具出院证明; 其次,在您出院后,请将您的病例记录、费用清单、医师诊断书等相关资料准备齐全,再前往相关科室主管医师处申请开具出院证明,然后前往收款处加盖医院的印章即完成整个流程。 若涉及到赔偿事宜,则需要医院提供更多与此相关的证明文件,住院期间的病历记录及所有检查项目的报告单、医师诊断证明书、出院总结、医疗费用发票、护理费用支付凭据、药品费用支付清单、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数量证明、出院之后是否仍需护理的证明、出院之后所需休息时间证明、恢复期后续医疗费用证明、恢复期中营养费支付证明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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