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湖北2025交通赔偿标准最新规定是什么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交通事故的赔偿问题,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了解其具体规定与标准:
首先是医疗费部分,这主要依据于医疗机构所开具的正规收款收据予以确认; 其次是误工费的计算,其主要由受害者在事故中所遭受的误工时长以及收入状况共同决定;接着是交通费的计算,这主要是根据受害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在就医或转院治疗过程中实际产生的相关费用进行核算; 最后,对于其他各项费用,也有相应的标准可供参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人身伤亡”,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人身权益所造成的损害,包括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和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各项损害。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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