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出车祸后理赔有期限吗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交通事故索赔的问题上,其期限是受到严格规定的。
在精神损害赔偿方面,相关的诉讼有效期从伤害事件发生之日起计算,时间为一年内。 逾越此期限,当事人虽仍享有提起诉讼的权利,但已失去胜诉的可能。 关于交通事故索赔诉讼时效的具体确定,主要涉及到以下五个方面: 第一,由于交通事故导致的与人身无直接关联的财产损失; 第二,由交通事故引发的显而易见的人身伤害; 第三,由于交通事故导致的潜在性伤害; 第四,在经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未果的情况下; 第五,在经过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成功或者经过人民法院审理结案之后,受伤人员出现与道路交通事故相关的后遗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三条
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达成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合同对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义务。 保险人未及时履行前款规定义务的,除支付保险金外,应当赔偿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因此受到的损失。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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