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山东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不合理怎么办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对该级别交通主管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判定存在质疑,您有权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后起算第三日起,向其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的复核申请。
此类申诉应包括详细阐述观点及理由,并附以相关的主要证据。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
保险公司应当自收到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明和资料之日起5日内,对是否属于保险责任作出核定,并将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赔偿保险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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