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强险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是什么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简称“交强险”)所涵盖的财产损失范围并未进行明确规定,然而,通常而言,该范围可囊括车辆修理、个人财物受损等多个领域的范畴。
值得强调的是,交强险的理赔额度如下: 1.对于有责情况下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而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设定为: 18万人民币;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设定为: 1.8万人民币;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则定为: 2千人民币。针对无责情况下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限额相应变更为: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设为: 1.8万人民币;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设为: 1800元人民币;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设为: 100元人民币。 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主要指的是,每起保险事故中,被保险机动车因发生交通事故而导致的对所有受害者的死亡伤残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 此外,该价格还包含了以下项目: 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者亲属承办丧葬所产生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辅助器械费用、护理费用、康复费用、交通费用、抚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以及由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调解而需要承担的精神损失赔偿抚慰金。医疗费用赔偿限额的定义为,被保险机动车因交通事故致使的所有受害者的医疗费用的最高赔偿金额。 同时,这也包括治疗费、诊断费、住院费、住院餐饮补助费、必要且合理的后期治疗费、整容费和营养费在内的各项费用。 至于财产损失赔偿限额,这个概念所代表的是,每起保险事故中,保险公司对所有受害者的财产损失所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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