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人过世后租赁合同作废吗? |
分类 | 房产纠纷-房屋租赁 |
解答 |
律师解析:
不作废。进行房屋租赁时,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对房屋享有用益物权。而有些承租人可能在租赁期间死亡。承租人在租赁期间死亡的,由共同居住人或者经营人继续承租房屋,如果没有共同居住或者经营人,出租人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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