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认定双方均无责,该如何理赔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交通事故中并无肇事者责任的情形下的赔偿事宜,其具体事宜须依据事故双方所驾驶车辆的独特状况进行判定。大致可归结为以下几种情况:
首先,若事故双方所驾车辆皆属机动车范畴,抑或其中一辆为机动车而另一辆则为非机动车或者行人的话,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若无责方并未对另一方造成任何实质性的伤害或者损失,那么便无需对此承担赔偿义务。 其次,如果事故双方所驾车辆中,一方属于机动车而另外一方则为非机动车亦或是行人: (1)当非机动车和行人因自身原因没有任何过错,并且在事故中也未造车任何实质性损伤时,他们便无需对此类祸患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人; (2)如果在此种情况下,机动车一方并未浑然做出任何有违规操作且事故并非人为故意撞击而导致,但仍需对事故所产生的某些损失负责,其所负的赔偿责任的比例不能超出总赔金额度的百分之十。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倘若交通事故的严重程度是由于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行人故意撞上机动车辆引发,那么机动车一方便无须承担任何赔偿的法律责任。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第八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被保险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交强险合同的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下列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
(一)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0元; (二)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0元; (三)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四)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8000元;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800元;无责任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100元。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和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用、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被保险人依照法院判决或者调解承担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和无责任医疗费用赔偿限额项下负责赔偿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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