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速路撞死人赔偿标准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机动车交通肇事导致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则保险公司将依据相关规定在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履行赔偿职责。
对于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受害方损失的情况,应按照如下标准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如因其中一方存在过错,则应由该方承担赔偿责任;若双方皆存过错,则需依据各自过错轻重的比例进行责任划分; 二、机动车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造成交通事故,在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并无过错的情形下,应由机动车方负责赔偿全部损失;但如有足够证据表明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存在过错,交通管理部门有权相应地减轻机动车方的赔偿责任; 三、机动车一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意导致交通事故发生的话,所承担的赔偿责任限于不超过总赔偿金额的百分之十; 四、当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导致交通事故发生,机动车方将无需负赔偿之责。 值得注意的是,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涉及赔偿的项目主要包含: 1.医疗费、护理费,在无法及时送医救治以及救治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 2.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和营养补充; 3.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由死亡事件引发需要赡养的未成年人和老人的生活费用、以及对家属的心理安慰金; 4.财物损失和谋生所需的误工、住宿费用,以及为处理丧事而产生的相关交通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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