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停运损失法院怎么判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案例之中,若侵权方的受损车辆被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业务,那么在其维修期间造成的停运损失,交通事故责任方应对此承担赔偿责任。
然而,为了证明受害人所提出的诉讼请求,当事人必须提供充分且必要的证据加以支持。 所谓“车辆停运损失”,主要是指当道路交通事故导致车辆遭受损害之时,若受害人系使用受损车辆从事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业务时,由于车辆在维修期内无法正常投入运营,从而引发了经济收益的下滑以及每日停运损失,依据法律规定,应由相应的事故责任人对此类损失进行合理补偿。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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