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普通交通事故是否一定要垫钱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赔偿 |
解答 |
律师解析:
我国法律并未规定肇事方必须垫付医疗费用。
1、普通交通事故一般先由受害人自行垫付,然后向肇事方进行追偿。 2、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不足的部分,由肇事方补充赔偿。 3、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