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担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交叉担保是指当单一借款人提供多个贷款作为证券化的抵押品时,可以用每一个提供担保的不动产来共同担保所有的贷款。
问题 | 担保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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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
![]() 一、担保圈的分类担保圈按其担保链条形态可以分为简单互保、连环担保、交叉担保、“倒金字塔”式担保、“家族式”担保。 1.简单互保。即A企业为B企业提供保证,同时B企业为A企业提供保证.二者构成一对互保关系。 2.连环担保。即A企业为B企业提供保证,B企业为C企业提供保证,C企业为D企业提供保证等等.圈内企业户数 一般超过3户,共同构成一条担保链。 3.交叉担保。即A企业为B企业提供保证,B企业为C企业提供保证,C企业为D企业提供保证,同时,C企业又为A 企业或B企业提供保证。较之连环担保,交叉担保的担保关系更加错综复杂。 4.“倒金字塔”式担保。即母公司为若干个子公司提供保证,子公司又为更多个孙公司提供保证,从担保链条形 态上看类似“倒金字塔”,或称“集团式担保”。 5.“家族式”担保。即家族企业集团内部各成员单位彼此提供保证。 二、担保圈的成因分析从担保圈的成因分析来看,主要可以概括为三个方面: 一是市场环境制约。受制于现行金融环境.银行贷款仍是企业融资主要渠道.直接融资市场规模有限。尤其在上 市公司中,互 保、关联担保现象更为普遍。担保圈中的上市公司互相担保,或为大股东及关联公司担保获得大笔贷 款,而贷款则大部分流向大股东,或通过投资流出,如“德隆 系”担保圈、“天宝系”担保圈等等。 二是法令制度缺陷。现行《担保法》规定,“债权人有权要求多个担保人中的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 任,且保证人有权 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商业银行经营实践中,很多反担保人都是债务人本身,这就导致了互保 关系的普遍存在,且现行的监管法规中,对互保、连环担保圈内保 证关系的对数、金额、涉及的企业户数也没有限制 性规定,有些关系复杂的担保圈涉及的债权债务总额甚至高达数百亿。 三是商业银行的风险控制偏好。担保分为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商业银行从风险控制的角度出发.在企业不能或 不愿提供抵质押 物的担保情况下,也认为人的担保“有总比没有好”。即便对于一些信用等级较高的企业,也要求提 供保证担保而不愿发放信用贷款,客观上也导致担保圈的形成, 且容易出现“用担保圈垒流动资金贷款”、“用流动 资金贷款垒大户”的情况。 担保圈相关词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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