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判定不满意该找谁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对于肇事事故的裁定结果心存疑虑,可向上一级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交书面的复核申请以表达您的意见和建议。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类申请须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到您手中后的第三个自然日开始算起的期限内提交。 上一级主管单位届时将重新审视现有的事故认定依据,结合实际情况作出维持、修改或取消原有事故认定的最终决策。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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