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警判责有异议的情形有哪些 |
分类 | 交通事故-交通事故责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判定方面,存在诸多常见的引发争议的情况,例如:
事故责任的划分与实际发生的现场证据相互矛盾,尚未反映出关键事故的细枝末节或者重要的当事人陈述,或是有一方当事人声称对方在事故过程中存在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且该因素并没有被充分地考虑进而影响到责任的划分,又或者是责任的分配极为显明地存在着不公,与常规的交通规则以及人们普遍接受的常识相违背等等。 若您对于交警部门所做出的责任判定持有异议,那么应该在法定的期限内依法行使权利,提出纠正申请。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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